詐騙後收到法院傳票與起訴書怎麼辦?一篇文章幫你整理
一、傳票與起訴書的意義
1. 傳票
傳票是法院通知被傳喚人在指定時間出庭作證或接受訊問。如果你收到傳票,表示你與這次案件有關。若你在被詐騙後有去警局做筆錄,就可能會收到傳票。
收到傳票並不意味著被傳喚者已經被定罪,只能表示他們與案件有關,需出庭提供證詞協助調查。
2. 起訴書
起訴書是檢察官在偵查階段後,對被告正式提起的訴訟文件,裡頭會詳細說明指控的罪名及相關事實。這意味著檢察官認為有足夠的證據支持起訴,案件將進入審判階段。
當檢察官起訴被告後,被告與案件關係人就會收到傳票。
二、出庭的重要性
1. 被告與證人
被告與證人有出庭的義務,無故不出庭可能會面臨拘提或罰鍰,因此必須按時到場。不出庭可能導致法院發出逮捕令或其他法律後果。如果有特殊情況無法出席,需提前向法院請假並獲得批准。
2. 被害人
- 提供證詞:被害人出庭可以提供相關證據,有助於案件的調查和審理。
- 影響判決結果:受害者的證詞可能直接影響法官對案件的看法和最終判決。
- 與被告達成和解:可以向被告提出需償還的金額或其他條件,達成和解。
- 提出刑事附帶民事:民事的判決才能替你拿回被詐騙的錢,你可以準備書狀提起,或是在審理過程中以口頭的方式提出。
三、收到傳票一定要去嗎
被害人傳票備註上有時會註明可以不出庭,你可以選擇不出席,但這意味著放棄陳述的機會,也可能失去追回錢的機會。尤其是如果被告是人頭戶,更建議你到場,並與被告達成和解或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,這樣有很高的機會拿回部分被詐騙的金額。
如果你是被告或證人就一定得出庭,不然會被拘提或罰鍰。
四、是否需要請律師
被害人通常比較沒有出庭的經驗,在與被告人談和解時律師能協助你談判。在許多詐欺案件,車手或人頭戶有時也是被詐騙的受害者之一,因此他們未必有能力償還所有受害者的損失。
此時律師能協助你與被告談判,基於律師的經驗,能協助你達成合理的償還金額及償還方式。
如果你是被告或犯罪嫌疑人,可以尋求律師替你辯護,如果被告確實涉及犯罪,律師可以協助爭取從輕量刑的可能,例如證明被告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較輕微、案發時你也是被其他人詐騙,或者在犯罪後有積極的賠償行為與悔罪表現。
案件若涉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,律師可以協助被告針對受害人的請求提出合法的反駁或協商,爭取合理的賠償額度,減少經濟上的影響。